南海網海口7月17日消息(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胡娜)7月17日,南海網記者獲悉海南兩男子莫某、呂某園,用奶盒裝毒品,大肆販賣,被法院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  2012年12月初,莫某與陳某某約定交易K粉1000克,價款21000元。莫某在東莞將K粉交給呂某園,叫呂帶到海南瓊海販賣。經莫某安排,呂某園與陳某某在瓊海某酒店門前完成毒品交接。12月18日下午,陳某某、王某某分別聯繫莫某購買冰毒和K粉。莫某將15克冰毒和300克K粉分別偽裝成牛奶盒、豆奶粉包裝物販賣。12月底,莫某在廣東東莞又將力頓多維豆奶為外包裝的K粉及1盒伊利純牛奶為外包裝的冰毒交給呂某園,讓其帶到海南瓊海。其後,二人在瓊海會合,呂某園將上述毒品放在莫某駕駛的小轎車上。不久二人被公安民警抓獲,並查獲了車內的全部毒品。
  經鑒定,“立頓多維高鈣豆奶粉”包裝袋內的白色晶體粉末,凈重近3000克,檢出氯胺酮成分;用伊利純牛奶盒包裝的透明晶體塊狀物,凈重98.99克,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。另有一瓶液體和一袋白色藥片也含有毒品成分。
  法院一審認為,被告人莫某、呂某園無視國法,大肆販賣、運輸氯胺酮、甲基苯丙胺的行為,已構成販賣、運輸毒品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莫某系毒品提供者、受益者,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被告人呂某園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從犯,鑒於其系初犯,且認罪態度較好,依法應從輕、減輕處罰。故判決莫犯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判處無期徒刑。呂某園犯販賣、運輸毒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  宣判後,呂某園上訴辯稱,他沒有販賣毒品的主觀故意,其行為只構成運輸毒品罪,不構成販賣毒品罪。海南高院最終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海南2名男子用奶盒販毒 被判無期和15年徒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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